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

20080809--藥品也有保存期限 避免開封變質生毒性

藥品也有保存期限 避免開封變質生毒性
更新日期:2007/08/09 16:00

每次到醫院看病,總是會拿大大小小的藥包,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師提醒,民眾拿到一堆藥,千萬不要急著將藥品拆開集中,甚至將藥袋丟棄,因為藥品也有保存期限,一旦吃了過期的藥,很可能因為藥品變質產生毒性影響健康,至於藥品的保存,也不要放置在熱水器附近,以免變質。(林麗玉報導)

許多人一定都有這樣的經驗,那就是看病拿回家一堆藥,為了方便每次吃藥,會把一顆顆藥品包裝拆掉,將一餐的量,分裝在藥盒中,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師羅雅貞說,其實這樣先將藥品開封,很可能讓藥品變質,吃下肚之後,沒有把病治好,反而影響健康。另外還有許多人,習慣把吃不完的感冒藥等留下來,等下次感冒再拿來吃,其實這樣很容易誤食已經過期的藥物。

藥師羅雅貞說,例如抗生素藥水很容易發霉,如果開封加冷開水泡製之後,不僅要冷藏還要一週之內服用,還有家裡常用的眼藥水,也必須開封之後最好一個月內用完。至於救心丸、胰島素的藥,開封之後也千萬不要隨意更換容器,以免影響避光性。至於家裡保存藥品的位置,不可以放置在熱水器附近,以免溫度過高導致藥品變質,錫箔包裝的藥品,也需要避光及避潮。

沒有留言: